一、目的
实施队员分级制度是为了方便活动管理,表彰活动积极的队员,提高队员的活动热情,从而提高宣传服务的效率,使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服务队的组织和活动更趋规范。
二、队员级别
1.见习队员:刚加入的新人队员。
2.正式队员:参加过专业知识培训和服务的队员。
3.资深队员:宣讲师,活动超过一定时间(次数和小时)的队员。
4.荣誉队员:供者队员、对本组织做出特殊贡献的人。
三、队员晋级标准与程序
1.自愿加入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服务队的人,一经登记并确认即成为见习队员。
2.累计参加过1次以上专业知识培训并参加过3次以上服务的见习队员,自愿按时交纳会费,经过本人要求,可晋升为正式队员。
3.宣讲师以及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三次、累计参加服务不少于10次或累计时长不小于30个小时的正式队员,经过工作委员会推荐和本人要求,可晋升为资深队员。
4.供者队员以及对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服务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皆可成为荣誉队员,荣誉队员的评定由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开会表决。
5.正式队员必须每年按时交纳人民币10元的年费,学生减半。
6.资深队员必须每年按时交纳人民币20元的年费。
四、队员降级的标准与程序
1.在一年中累计参加正式活动(培训、服务、正式会议)次数不满2次或累计时长小于4个小时且无任何理由的资深队员,将会被降级为正式队员。
2.在半年内没有参加过任何活动且无任何理由的正式队员,将会被降级为见习队员。
3.不愿交纳会费的正式队员或资深队员将会被降级为见习队员。
4.荣誉队员无特殊情况将不作降级评定。
5.降级评定由工作委员会依据是当年的服务记录作出决定,并将决定通知被降级的队员。
五、队员劝退标准
1.注册后半年内无理由不参加任何由我队组织的正式活动的见习队员。
2.一年内无理由不参加任何由我队组织的服务的见习队员。
3.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故意制造不和谐的。
5.有其它对志愿者组织发展不利的行为的。
6.凡符合1、2二条的队员,经统计服务记录后提交工作委员会,经工作委员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删除该队员的所有信息。
7.凡符合3、4、5三条的队员,须经由三名以上队员联名提出,经工作委员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删除该队员的所有信息。
六、其它
1.队员分级制度是管理上的需要,而不是要为队员设置不平等的待遇,所有队员之间都是完全平等的。
2.活动负责人在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时尽量平衡不同级别队员的人数配合,在活动中高级别的队员要尽可能的帮助初级队员。
3.本管理办法作为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服务队组织规程的补充,如与组织规程有冲突,请以组织规程为准。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服务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服务队 2005年12月21日经工作委员会讨论修订 2006年6月3日修改第四条第4款 2006年11月11日修改每四条第2款,删除第四条第3款 2008年7月16日插入第五章,原第五章改为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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